南通市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11:2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1046号),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对我市152家商标代理机构和229名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了采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进行了评价,现将相关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纸件形式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商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应当加盖机构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提出申请的,应当签署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

联系人:许耀华

联系电话:0513-69818202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06号

附件:南通市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


南通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南通市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