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F-SJJ-2024019
项目名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服务费用按照《南通市市场监管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报酬支付标准明细表》进行支付,不再设置基础服务费。服务费用还包含差旅费和其他合理支出,因服务需要确需出差,经得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后,差旅费按照南通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等相关规定标准据实结算。
序号 | 法律服务项目 |
支付额度 |
备注 |
1 |
参与重要文件、草案审查论证,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
每人每件不超过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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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为重大决策、重大涉法问题、重大社会公共事件等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
每人每件不超过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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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与办理案件、信访、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执法监督申请等事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
每人每件不超过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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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国家赔偿等事务提供咨询,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
每人每件不超过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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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代理行政复议答复、仲裁、行政强制、国家赔偿等事务 |
每人每件不超过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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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代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 |
每人每件不超过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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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代理二审或再审行政应诉案件 |
与一审为同一代理人的,按照一审收费减半支付;与一审非同一代理人,按照一审代理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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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接受委托办理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涉及特别重大国家赔偿案件 |
报酬数额不得超过一般案件最高额度的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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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起草、审查或洽谈重要的合同、协议 |
每人每件不超过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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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受邀进行专题讲座、授课 |
按照《南通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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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承接培训活动 |
按照《南通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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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法律事务 |
每人每件不超过3000元 |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请仔细研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由采购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查询投标响应人的关联性,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响应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工作人员(联系人:沈先生,电话:0513-69818073,邮箱:535818075@qq.com)联系,将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简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公司名称全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等,邮件附件命名“附件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附件2 律所执业许可证”。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2月11日17:00前。逾期不可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楼1202会议室(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楼1202会议室(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106号
联系方式:沈先生 电话:0513-6981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