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南通市地方标准废止清单的公示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15 10:0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地方标准改革工作要求,前期我局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市地方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了标准清理建议,经征求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拟废止69项市地方标准,现将第一批市地方标准废止清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22日前向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静,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06号1417室,联系电话:69818088,18796197566;邮箱:260822687@qq.com。

附件:南通市地方标准拟废止清单(第一批)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

附件 南通市地方标准拟废止清单(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