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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应如何辨别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

来源: 南通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8-11-08 字体:[ ]

答: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其监管法律依据是《食品法》,产品属性为食品。“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是对人体有保健功效产品的泛称,实为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区别于药品和普通食品的特殊食品,不能代替正常饮食,不以疾病治疗为目的、不能代替药物,所以不能说疗效,不像药品和食品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应当在理性范围内进行选择,保健食品标志为天蓝色图案,即“小蓝帽”,下有国食健字样,非药健字(2004.1.1取消,原因混淆了药品与保健品的界限)。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有效期一年。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一个号对应多个产品,务必谨慎。我国公布的保健食品功能仅包括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血糖等27个,其余皆为虚假宣传,常见套路“使用该产品3天见效,永不复发”、“只需7天,糖尿病除效”等失实宣传,夸大保健品效果,利用老年人担心健康的心理,诱导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