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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商部门受理消费投诉举报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 南通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8-11-07 字体:[ ]

答:工商部门受理投诉举报范围包括:一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的投诉;二是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三是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广告管理规定行为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

工商部门不予受理或终止受理:一是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二是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三是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四是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五是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六是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七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