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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部署加强医疗机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08 字体:[ ]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就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联合发文部署。

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是加强药械妆上市后监管,确保公众使用安全的重要手段,而医疗机构是这项工作的主力军。为此,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加强沟通合作,每年都对医疗机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进行联合表彰,近日又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通知》(通市监发〔2021〕29号)(以下简称《通知》),专题部署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纳入对医疗机构的年度目标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开展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督促核查,落实医疗机构开展此项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监测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通知》重申了各医疗机构履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的法定义务,要求明确监测工作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专(兼)职人员,建立切实可行的监测工作管理制度。坚持“可疑即报”的原则,杜绝隐瞒、漏报、误报、迟报和零报告,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确保公众用药用械用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