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基本民生商品及防疫物资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开曝光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三批)。希望全市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全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案例一
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慧源加盟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2022年4月10日,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慧源加盟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红灯笼靓靓金汤酸菜鱼调料”,标签价格10.8元/袋,实际销售11.8元/袋。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海安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案例二
通州区王某哄抬蔬菜价格案
2022年4月11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刘桥镇新联菜市场某蔬菜经营摊位(经营者王某)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大幅抬高土豆价格,进销差价率达到160%,高于市场同期同类商品价格,超过其前期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处理。
案例三
通州区袁洪于水果店将国产水果冒充进口水果且未明码标价出售案
2022年4月9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平潮镇袁洪于水果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苹果上,贴有标注“USA”等英文字样的标签。经查,上述苹果实为国产,标签为当事人自行加贴,当事人利用英文标识标签将国产苹果冒充进口苹果对外销售,且未对外公示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未明码标价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